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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温江区德可儿幼儿园办园章程

办学章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发表时间:2021-06-23来源:作者:yangli


成都市温江区德可儿幼儿园办园章程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,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,提高保教质量,促进幼儿园持续、稳定健康地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:

成都市温江区德可儿幼儿园

第三条 幼儿园地址:

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花土路936号中国西部文化城52

第四条 幼儿园性质:

全日制幼儿园,学制三年,招收3-6周岁幼儿

第五条 办园规模:

小、中、大班共招收7个班

第六条 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:

办园宗旨:用心守护孩子唯一的童年

办园理念: 保育创优 爱为本;德育为先 行有矩;

          语通世界 思无涯;五育并举 促发展。

办园目标:

做行业领先、持续成长、受人尊重的幼教企业

幼儿园园风:

博爱 正德 启智 崇礼。

第七条 幼儿园培养目标:

培养善良自尊、聪慧优雅的世界中国人。

第八条 幼儿园办园特色:

        在整合式主题活动和生活化食育课程中培养幼儿自主探索能力,充分感受生活的美好和快乐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章 行政管理

第九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,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。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,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。幼儿园由总经理任命的园长担任具体事务管理,实行园长负责制,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。领导全园教育教学、卫生保健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

(二)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、年度、学期计划。认真组织实施,定期检查总结。

(三)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。

(四)负责聘任、调配工作人员。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。

(五)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,组织文化业务学习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(六)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。

(七)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,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。

第十条 园务管理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核心机构。负责审议园务计划,决策园内重大事项。由保教、医务、后勤等人员的代表组成,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。

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权力,民主管理幼儿园,监督干部的形式。审议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、考核方案、奖惩条例及规章制度、章程。

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。由各班级家长代表、园长、教师、保健教师等人员组成。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,协助幼儿园工作,反映家长的意见及建议,交流教育,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。

第三章 教师队伍的管理

第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《教师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,有履行《教师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。保育员、炊事员及教辅人员参照执行。

第十四条 自觉遵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、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,爱生敬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创新进取,崇尚科学,诲人不倦,以身作则。积极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。

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讲究工作规范,自觉做到“五不”(不讲教师忌语,不体罚、变相体罚幼儿,不搞有偿家教,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、不参与黄、赌、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)

第十六条 教职工按照幼儿园岗位聘任制要求,定期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。教职工由幼儿园聘任,聘期三年,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,幼儿园可以不聘。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,主要职责:

(一)遵守幼儿园园规,具有良好的师德,有团队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。

(二)根据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,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,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,结合本班幼儿特点,制定保教工作计划(学期计划,月计划、周计划,日计划)并认真实施并做好总结。

(三)认真实施计划,观察、记录、评估每个幼儿健康;各领域相互渗透认真实施,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。

(四)完成园务计划要求,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,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。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,认真组织教学活动,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。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。

(五)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,保健制度,管理好幼儿生活。

(六)热情接待家长,了解全班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,有计划地进行家园联系并做记录。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,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,定期召开家长会,指导家庭教育。

(七)按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,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。按时认真参加看课、评课活动,在完成园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,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。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行科学研究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。

(八)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,做好班级内教具、玩具及个人学习、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,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品。

(九)外出参加进修、开会、听课等活动者,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。

(十)主班教师与配班教师要互相合作,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,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,沟通思想交流情况。统一教育方法,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。

(十一)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,向家长、社会宣传幼儿园。

第十七条 对违反《教师法》、《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岗位合同规定,结合幼儿园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。

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

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及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,幼儿园的任务是: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,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

第十九条 依据新课程、幼儿园计划,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,尊重幼儿的身心特点,实施教学活动,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。

第二十条 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,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,做好一日各个环节的管理。

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

第二十二条 加强学籍管理,健全幼儿成长档案。

第二十三条 加强教科研的管理,根据本园的特点合理有序的开展教科研工作,做到以研促教、以教兴研,从而促使教师和幼儿共同发展。

第二十四条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,尊重幼儿意愿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游戏活动,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,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,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,促进幼儿的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。

第二十五条 及时反馈幼儿在园情况,了解家长的建议或意见,交流教育经验。

第五章 安全卫生保健管理

第二十六条 全体师生努力创建健康、童趣、向上、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。

第二十七条 创造健康向上,催人奋进的园所文化氛围,幼儿园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努力营造宽松和谐、团结协调、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。

第二十八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,从幼儿园实际出发,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、美化、绿化、童化的绿色幼儿园,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。

第二十九条 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,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,确保园内无果壳,纸屑﹑烟头,痰迹,墙壁无污迹,公物无损坏。

第三十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电、防毒工作。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,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。严格执行接送制度,食品、药物的管理制度,防止发生失火、触电、砸伤、摔伤、烫伤、食物中毒、煤气中毒、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、耳、鼻、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,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。

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,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。

第三十二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。

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。

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,病儿隔离制度,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。

第三十五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,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,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。

第三十六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,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,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,时间等。

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,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,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。

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

第三十八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,为教育科研服务,为师生服务的观念,强化服务意识,主动、热情、优质、高效、超前做好服务工作。

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坚持勤俭办园,精打细算的原则,统筹计划、合理开支,搞好经费预算、执行和决算。

第四十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、物价、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依法向幼儿收取费用。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、教职工的收入分配。教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
第四十一条 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按照安全、保卫、采购、保管、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工作规范,严肃工作纪律,公开服务内容,接受师生评议,廉洁自律,克已奉公,讲求效率。

第四十二条 加强园舍,园产管理,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。

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、法定代表人、园长前,必须向区教育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。

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,须经董事会2/3以上成员同意,方可通过。

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,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,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公示。

第八章 名称、层次、类别变更,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

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、合并,在进行财务清算后,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区教育局批准;幼儿园名称、层次、类别的变更,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区教育局批准;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,须由举办者提出,在进行财务清算后,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,报区教育局核准。

第九章 附则

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后通过,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生效。

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幼儿园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,—律以本章程为准。

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,—律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,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修正。

第五十条 本章程由园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批准之日起实施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成都市温江区德可儿幼儿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.3.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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